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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新一轮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技术需求的通知
2022-05-10
2021年7月9日,苏州市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,明确共同实施新一轮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(以下简称“新一轮清华专项”)。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新一轮清华专项,现组织开展技术需求征集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征集对象
在苏州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,与清华大学有合作基础或有意愿与清华大学开展技术合作的企业。
技术需求要求
技术需求属于科技部发布的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范畴,聚焦苏州市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、先进材料等产业领域的“卡脖子”技术难题。企业用于解决技术需求的拟投入金额不低于300万元。
其他事项
请各区镇科技部门重点面向辖区内的行业龙头企业、创新型领军企业等开展排摸,并于
5月12日前将技术需求征集表(附件1)反馈至张家港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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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新一轮苏州清华专项项目技术需求征集表
联系方式: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58286126、582861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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